军婚有离婚冷静期吗

挽救婚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军婚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男性公民的婚姻关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人员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形主要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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